油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为了安全快速装卸油料。入厂装卸油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门卫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同时查验车辆和人员的有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过期的不得进厂装载。 2、排气筒须戴牢有安全认证的完好有效的阻火器,部分车辆原车排气筒有火花消除功能的,经门卫确认,可不戴阻火器,但存在异议的一律要戴阻火器才能进入。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公里,违者罚款50-200元。 4、进厂空车在过称时,驾驶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称时车辆私自藏人或其它影响称重质量的物品中,一经发现重罚1000-2021元。 5、车辆入厂后,车不准离人,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装卸,不听指挥者罚款100-500元。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排气简破穿、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毂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非修不可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装卸车栈桥 1、现场装车员和车间值班领导必须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