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生产生活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油库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规范油库车辆管理,实现安全、有序、高效运作,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辆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员、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为前提,服务为宗旨,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 第三条 油库应设置车辆使用管理机构(人员),指定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兼职综合管理人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调度、管理。 第四条 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循车辆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落实责任,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 第五条 在职驾驶员必须持有交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且有2年实际行车或十万公里以上的,方可准许上岗。 第六条 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应急应变能力。车管部门要督促驾驶员积极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每月安全,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学.教育活动。 第七条 驾驶员要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