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 3、职责 3.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 3.2生产技术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3.3生产技术部及电仪车间是仪器技术业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对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4安全环保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