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消防安全责任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地方性各类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商场各项管理规范。本着谁租凭、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为明确相关责任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签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你商铺法人为商铺的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时兼职消防及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商城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规定; 二、油漆经营按要求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法人及其经营员工要求考取 安全管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订电源、火源、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非营业时间段的断电、巡查制度并自觉执行; 四、所租凭区域按规定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与保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不得遮挡、圈占、挪用; 五、油漆区域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禁止在商铺内使用大于1千瓦的电器和取暖设备及做饭; 六、租凭区域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增加阻燃保护,严禁私拉乱接,对需隔热散热的灯具要有通风措施,油漆集放点应采用防爆电器;如需增加电力负荷须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