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高空坠落、坠物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在脚手架上施工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及洞口临边等作业均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可能。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要求制定下列措施: 1)做好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预防工作: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悬挑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专项交底,必须签字确认。要求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 2)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设红灯示警。 3)高处作业前,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以红白(或黑、黄相间)相间的条纹标示。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必须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