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本概念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的概念出发的;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基准面,即坠落下去的底面,如地面、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低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底面可能高低不平,所以对基准面的规定为,发生坠落通过最低着落点的水平面。这最低坠落着落点,指的是,在着落中可能跌落到的最低点。由于牵涉到人身安全,因此,作出这种严格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高处作业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临边防护、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进行各项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二、临边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任何处所,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若围护设施如窗台、墙等。其高度低于80时,近旁的作业亦属临边作业。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基坑边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