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 1.1 上班前 1.1.1 上班前8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上岗。 1.1.2 有事不能上班时,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准通过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 1.1.3 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 1.2 上岗前 1.2.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1.2.2上岗前必修仔细检查所有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准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1.2.3严禁携带香烟,易燃物品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物品上岗 1.2.4 工作所需的资格证、岗位操作证等所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 1.3 作业前 1.3.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任务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1.3.2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1.3.3 对高风险作业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组织作业人员进行。 1.3.4 选择合适的工具,并仔细检查工具的完好状况,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 1.4 工作中 1.4.1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