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生产通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遇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处理。 2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均需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两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水上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或佩戴安全带;机械转动部位严禁戴手套操作;女工应把发辫纳入帽内;高速或飞溅切削应戴好防护眼镜。 3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等,不准随意涂改、拆除或占用。 5新入公司的员工,实近平、培训、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各类作业活动。 6电工、受压容器、焊割、起重司索指挥、各类车辆驾驶及起重机械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