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3条 因公出差应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件1),并按权限审批。因会议、培训出差的须附相关会议、学.、培训通知。 第4条 集团总部人员出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 1.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差:董事会、监事会发起人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集团高层领导出差:高层发起人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3.中层及员工出差: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差时间超过2天: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4.员工因公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区域公司、子公司出差审批流程参照集团总部出差流程自行制定。因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