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健康监护的对象: 1、所有在岗的粉尘作业员工(包括采煤、掘进、辅助单位的部分井下员工及地面接尘人员。); 2、拟从事粉尘作业的新员工(新分配的员工必须参加上岗前检。); 3、拟离岗的粉尘作业员工; 4、尘肺病患者及观察对象; 5、粉尘作业退休员工(定期或不定期随访); 6、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三、健康监护的项目 1、粉尘作业员工: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 2、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B超、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胸片、肺功能、血气分析*、心脏彩超*、CT胸片*(带*号的项目为选检项目)。 3、有毒有害作业员工的检查项目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4、上述健康监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