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红岩联线辖区内的文物、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在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所辖范围内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其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居住在联线宿舍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以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联线安全。 四、在红岩联线员工宿舍内居住的各部门员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规定: 1、不收集、堆放易燃、可燃、易爆物品; 2、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 3、不设置明火炉灶煮饭、炒菜、取暖; 4、不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不得在临时住所堆放杂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