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储罐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21 火灾爆炸的安全防范措施 避免原油蒸气引燃是最重要的安全保证。原油储罐动火作业中存在多种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因此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监护人制度等。211 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熟悉动火方案,明确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由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且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来全面组织和监督施工作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划定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化管理。作业期间应有消防人员值班,并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做好救护及灭火准备。212 防止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1)储罐内充分通风。储罐原油排空后,打开顶部、底部人孔进行通风。一般采用自然通风的时间不少于10天。用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的时间不少于48h。(2)可燃气体检测。动火前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罐内油气浓度,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作业。最好使用2台仪器同时检测,防止检测仪失灵,且便于对比检测数值。检测的重点部位有高处孔口(如罐顶量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