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漏电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渝阳煤矿漏电试验管理规定,需要每月对独立的井下低压供电系统进行1次远方漏电跳闸试验,为了确保试验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请涉及相关单位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井下掘进和公共区域的低压供电系统的远方漏电试验由机电队负责,采煤工作面的远方漏电试验由责任单位负责。 2、远方漏电试验地点选择每趟供电线路的最远点,试验人员不少于两人,不包括变电所的变电工。 3、1140V供电系统的远方漏电试验电阻为20K、70W,660V供电系统的远方漏电试验电阻为11K、40W。 4、试验人员必须配带瓦检仪,试验时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严禁带电作业,电阻接线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并将开关把手打到0位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6、试验时,试验人员将电阻接在电动机接线柱和地之间,使用同等电压等级的绝缘胶带包扎电阻祼露部分,并按防爆要求拧紧接线盒上盖,然后操作电动机控制开关合闸进行试验。试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