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车间自力项目安全挂牌实施细则 1总则 本则主要应炼轧厂检修及自力项目安全挂牌实施细则(BSMCSE00Z-06-021第3版)4.3各分厂、车间根据本单位特点,负责制定本单位自力项目挂牌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公司和炼轧厂相关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特制定运行车间自力项目安全挂牌实施细则,明确运行车间自力项目安全挂牌。 2目的 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在公司和炼轧厂相关文件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通过合理停送各种能源介质,实施挂牌、摘牌程序达到本质上确保检修、维护设备过程的人员及设备安全。 3适用范围 本则适用于运行车间所有参与我厂各工序检修的运维人员。 3.1运行车间负责制定本细则,过程监督、评价及考核。 3.2设备室负责本细则专业技术部分的审核、过程监督及考核。 3.3安全室负责本细则安全部分的审核、过程监督及考核。 3.4自力项目实施负责人为车间检修工序的区域师、班组长或点检员,负有对挂牌、摘牌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根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挂牌点、挂牌数量。 4自力项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