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制度 运行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内容: 1、运行系统,运行方式及操作记事; 2、设备缺陷,异常情况及注意事项; 3、设备检修、试验及工作票; 4、工具、备品、钥匙、记录及现场运行资料; 5、上级命令指示。 二、交接班注意事项: 1、交接班应在双方情况清楚,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办好交接班手续,准点签字交接。由交班者先签字,接班者后签字; 2、交班时若遇设备异常,事故或重大操作,待处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以交接,如交接班人员有争议,由交接班双方班长协商,协商不成有双方专业主管协调裁决,并经接班值长同意后方可交接。个别岗位未接班,交接人员应服从接班值长的统一指挥,该岗位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要求和指挥下进行操作; 3、交班前30 分钟由交班者做好交班的一切准备工作; 4、交班后由交班班长组织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 5、一般情况下交班前30 分钟和接班后15 分钟不进行操作; 6、涉及指标考核的表记,如:供电量、发电量、厂用电量、补水量等应在交接班整点前10 分钟由接班人抄录,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