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监区副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运搬监区副监区长对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第2条 在分管矿长和监区长领导下,协助监区长抓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3条 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及其他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制定措施,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分监区认真贯彻落实。 第4条 负责组织监区安全检查,对本监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落实。 第5条 组织正常的安全活动,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第6条 监督检查各分监区的安全教育和生产管理工作,分析监区安全生产状况,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确保各项运搬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7条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严格遵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8条 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