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车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1.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不能随意改变运煤车安全防护设施和保护装置,也不能随意改变原电气系统和液压系统及其参数。 3.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严禁驾驶无顶棚或顶棚不完好的运煤车。 5.每班必须检查蓄电池状况,发现电力不足必须及时更换,严禁蓄电池过放电,严格按照蓄电池管理制度执行。 6.驾驶运煤车时,不允许司机身体任何部位露出驾驶室外,以免发生意外。严禁在驾驶室外操作运煤车。 7.司机离开驾驶室前必须断开驾驶室内的断路器。 8.运煤车严禁载人。 9.运煤车行走期间,严禁人员扒车、跳车。 10.运煤车连接、铰接处及摆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1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12.运煤车行走期间,巷道两侧严禁站人,要与两帮保持一定距离,不得碰撞两帮的管线及设备。 13.运煤车在行走或转弯前必须发出声光预警信号,提醒行人和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不能在有材料物件的联巷调头。 14.在铰接处检修时,必须使用转向闭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