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一次;维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后检查试验一次,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电机车连接插销、三环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 2 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 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 10 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 15 年。 (六)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