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运输人员档案管理。2、 职责(1)公司事物管理员负责对车辆各种技术资料的保管。(2) 车辆管理员负责保管人员及车辆证件复印件及监督证件的有效性。(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随身携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4)车辆主驾负责保管责任车辆的随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3、 工作要求(1)人员管理运输人员的招聘由销售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初选,经公司级培训合格后进入销售部试用,经试用及部门培训合格送各相关部门取证后方可正式上岗。(2) 经公司培训取得相关证件者,必须与公司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内离开公司时,企业有权扣回相关证件的取证费用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3) 驾驶员分为机动驾驶员、主车驾驶员,经考核合格实行逐级晋升。(4) 人员档案管理(5) 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各自持有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保持证件有效完好。(6) 各岗位人员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扣证或证件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