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此项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必须熟悉灾害事故发生的预兆及其防治的基本知识和避灾路线。 1、瓦斯爆炸: 1)、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合理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连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严禁循环风和微风作业。 2)、严格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严格供电管理,不得随意停风,在启封、排放、巷道贯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措施规定执行。 4)、禁止一切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热源(如电气性火源、明火、炮火、磨擦火、煤的自燃等),严禁带火源入井。 5)、加强防灭火工作,杜绝一切内外因火源。 6)、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通风质量标准化符合要求,风筒出口距碛头不大于5米,保证碛头有效风量。 7)、碛头停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在碛头外全负压第一合流点处设上临时栅栏,施工队派人看守,并及时汇报,待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正常通风,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8)、严格执行装药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