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人员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供气,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上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写请假条备案。(注: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第三条 为体现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周六、周日可着便装)。第四条 上班时间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岗、脱岗、无故缺岗。特殊情况需要离岗的,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第五条 上班期间要做到举止文明,坐立端正,待人热情,讲究礼貌,谈吐文雅。第六条 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整洁。第七条 接电话必须用礼貌用语。通话用语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保证通讯畅通,接到投诉报修电话,要及时填写记录。第八条 保持办公场所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无故串岗闲谈。第九条 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第十条 上班期间严禁浏览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