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本项目部负责,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委派一名副经理作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防栓处昼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现场施工所用的大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采用非易燃材料。对木料、有机化工材料等易燃材料要加强集中管理,经常清理。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可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未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在楼层应划分房间设立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工地消防给水管道和生产给水管必须分开,不能共用。现场要配置高压水泵,其扬程要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高层消防用火所必须的水压和水量。楼层施工随结构升高而安设消防设施。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安全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