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生命与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第二条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经门卫或园长允许后在传达室等候接待。不得随意进入教室。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准确无误。第四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施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五条 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第六条 严禁幼儿触摸电器开关、电热设备。严禁幼儿去锅炉房、厨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第七条 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经老师允许并有老师监护。第八条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被接错。第九条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秩序井然。第十条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