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相关方在线监测管理职责,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正常上传;确保上传异常时,第一时间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和尽快修复,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等;确保计划停产检修时,按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本着多管齐下、分工合作、协同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废气、废水等在线监测管理工作。3、职责3.1在线监测相关事宜,对接环保部门由安环副总经理负责;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生产现场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安秋林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和对接运营商,由总经办副主任程鹏飞负责。3.2总经办负责在线监测设备的专业巡检,对口协调、联系和配合运营商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对设备的正常监测负责,保证设备稳定运行。3.3各车间负责辖区内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站房的安保、卫生、供电;负责控制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即在线监测上传数据有效、达标。3.4质检中心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异常时的手工分析,以及按其他部门、车间提出的分析要求进行有关手工分析。3.5安环部负责在线监测上传数据异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