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采取的安全措施 1、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如使用的红外线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温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质,很容易引起火灾。 2、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否则,照明灯具若紧贴在木板或其他可燃物上,其危险性也是很大的。因为灯泡的表面温度很高。比如6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35180;10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70220。所以当灯泡与可燃物接触时间一长,就会引着起火。 3、人们使用电熨斗熨烫服装,或使用电吹风修整发型时,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等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不要用完后,立即装入纸箱内,那样其热会引着其他可燃物品,而发生火灾。 4、人们维修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烙铁,用完后,也应先拔掉电源插头,然后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万不要放在地板上和书桌上,以防温度过高而引起地板和书桌等可燃物起火。 5、住在宾馆和饭店内的客人,尽可能不要使用电热杯和电褥子等电热用具。如确因身体所需,可先请示服务人员,经同意后,方能使用,并注意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