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职工安全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1、凡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带。 2、凡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正确穿劳保鞋和工作服。 3、进入现场应从上下、左右、前后观察作业环境,安全确认后方可工作,不得冒险作业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酒后上岗、脱岗、睡岗或工作中嬉闹打逗。 6、气焊工在切割、焊接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工作中严禁戴手套打大锤和手锤。 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或移作它用,因检修拆除或损坏的应及时恢复。 8、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人员,不准戴手套或将其佩饰物暴露。 9、不得随意触动各种开关、按钮以及电气、煤气、氧气瓶、乙炔瓶和放射性仪器等,危险设备装置或未经检验确认的一切装置应视为危险源,禁止触动或操作。 10、必须走安全通道和安全桥,严禁横跨辊道等一切生产设备和设施,禁止任何人站在吊物上或在吊物下通行和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