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专员安全岗位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组织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公司关于矿山安全、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规章、规定、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2负责牵头公司法制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研究拟定公司及所属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实施依法行政的依据及评议考核办法并承担协调管理。3牵头做好公司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矿山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协调。4受理和组织矿山执法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5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开好季度执法分析会。6、做好全公司政策法规和矿山安全监察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并协调矿山安全监察组稿和编审。7对公司机关规范性文件、规章类文稿、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重要文函进行会审或会签;公司对外门户网站主要内容、各部室(部门)对外投稿等适用政策、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会审或会签;公司发公告类文稿的会审或会签。8做好全公司宣传教育和新闻工作,协调公司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衔接,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