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用电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 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 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