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 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 、要求 1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2 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 、职责 1 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