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6、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仓库人员可以拒绝验收入库。同时,并对采购人员处以采购总额的5%的罚款。 7、各车间、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代替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突破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