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要求及考评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包括: 1.机械设备设施上各种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 2.机械或电气的各种屏障及联锁装置; 3.各种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 4.各种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 5.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6.各类限制导致危险行程及过载保护装置; 7.各种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 8.警告或警报装置; 9. 各作业场所的安全监控、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除尘、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和安全隔离装置; 10.工业梯台的护栏、护笼; 11.各种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装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