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氢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制氢站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除正常当班氢站运行人员,其它生产人员如无工作需要,一律禁止入内,有工作需要须经氢站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入内;外单位人员由辅控车间同意方可入内。进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制氢站出入登记制度。 2、氢站严禁明火、吸烟、穿带钉子鞋,操作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3、制氢站围墙外5米,制氢站内所有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力加热设备,行灯等电气工具,禁止存放汽油、稀料、酒精、油棉纱等易燃物品。 4、消防部门应在制氢站配备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如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石棉布若干。按照消防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5、值班人员应保持氢设备及地面清洁,电解槽上及周围严禁放置工具及其它物品,注意防止电解槽极间短路,电解槽垫脚应清洁、干燥、绝缘良好,无接地现象。 6、制氢站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操作方法及事故处理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7、所有制氢设备及管道严禁用铁器敲打、撞击以防发生火花,设备运行时,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