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照目标和指标及运行控制要求,定期监视、测量和评估公司的环境表现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以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QES管理体系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活动。 3 职责 3.1安保部负责组织对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的检查,并组织守法评价工作。 3.2检测中心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安全目标、指标及重大危险因素方案完成情况的检查,并组织守法评价工作。 3.3 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其中人事部重点负责对职业病、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测量和监视,安保部重点负责对消防器材管理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监视和测量,资产管理部重点负责对大型机械运行状态的检查。 3.4生产部负责本施工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作业环境状况、人员安全行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的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4 环境的监视和测量 4.1污染物排放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