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险因素识别、检测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对本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 3.协助机构 生产经营部门。 4.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方法 4.1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使用的物品的性质来识别有害成分。 4.2根据生产机器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成分进行识别。 4.3通过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来识别。 5.识别后的处理 5.1检查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已经如实向当地卫生部门申报,如未申报应及时申报或补充申报,并保留申报回执。 5.2发现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申请替代现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5.3发现存在高毒物品目录里的毒物,或者经常发生职业病事故的高危险化学品时,检索有无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