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控制作业场所采光和照明 设置合理的、符合卫生学要求的采光和照明不仅能保证良好的视觉工作条件,减轻视觉疲劳,防止由于照度不足而引起的职业性眼病,减少工伤事故,且能使人精神振奋,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采光系指以全阴天天空的自然扩散光作为光源。在时间和空间上常不能保证有足够的均匀性,不能满足每个工作面所需要的照度,有时可因直射阳光刺激而引起眩目。 照明则指人工光源。在不能利用阳光的时间(夜班)、场所(地下建筑;地下矿井、无窗厂房等)和需要高照度的作业(精密作业),需采用照明。照明可根据工作需要而调节。 通常多在采光的基础上加上照明,以满足工作面上所需要的照度。 作业场所采光和照明的一般卫生学要求:工作面上要有足够的照度,并保持照度的稳定性;工作面上的光通量分布要均匀,无浓影;工作面上的亮度和周围背景(或物体)之间的亮度没有明显差异;照明投射的光通量和窗户的位置要配置合理,以免产生直射或反射性弦光而引起眩目。 一、采 光 (一)卫生学要求 在建筑设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