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转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无操作牌绝对禁止操作。 (2) 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不准在操作室内休息和取暖。 (3) 检查、检修或清扫机械和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拿掉操作牌。 (4) 各保险丝必须符合使用规格,严禁用钢丝或者铁丝代替。 (5) 严禁带负荷推拉电气开关。 (6) 停电时必须将电源开关拉开。 (7) 需要带电检查或处理故障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一人负责安全并设专人看护电源开关。 (8) 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9) 吊车钢绳在一捻距内脱断12根或已经磨损811%时必须停止使用。 (10) 禁止吊运重量不清或超负荷的物品,除放罐作业外,禁止旁拉斜拽。 (11) 吊运重物时必须先给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在吊运过程中要注意了望,严禁从下面人员头顶上通过。 (12) 抠罐时刺钩不准抬过罐口上沿。提出刺钩时不准向外带出渣块,防止伤人。 (13) 大车行走时,轨道两侧不准站人,以免被车体刮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