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工安全技术规程 一、制冷剂钢瓶属于液化气体压力容器,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制冷剂钢瓶发生爆炸事故多出现在充装、使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 二、制冷剂钢瓶最大充注量为容积的80%,严禁充满,安全阀及防震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以免发生危险。充注前要检查核对编号,确认钢瓶标识与要充注的制冷剂相同,防止混入不同的制冷剂。若含氟的制冷剂泄漏严重时应严禁明火,以防生成有毒气体发生中毒。 三、开启钢瓶阀门时操应站在阀的侧面缓慢开启,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应用洁净的温水或将钢瓶移至较暖的地方解冻。钢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撞击,严禁将钢瓶与氧气瓶、氢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或运输。瓶中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钢瓶使用完毕要旋紧瓶帽密封。 四、大多数制冷剂没有气味并比空气要重,能置换室内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大量泄漏时会有伤亡的危险,应注意机房通风。 五、制冷剂氨具有毒性,易燃易爆,对铜及铜合金有腐蚀作用,且极易溶于水。 六、压缩机起动时禁止猛开吸气阀门,以防止湿冲程引发事故。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