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我校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校(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全校的防火安全预防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第二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附属第一、二、三、口腔临床学院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处或公安科。学校和各院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小组。 第三条 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是保证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安全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主管领导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力争做到五同时。 第四条 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