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督举报制度 一、 总 则 1.1 为加强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督工作的力度,扩大监督范围,调动全员参与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处理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隐患和违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下属车间以及相关方。 二、 监督举报管理 2.1 举报范围和方式 2.1.1 任何单位对符合以下条款的现象,均可以向生产部进行举报。 a 违犯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现象; b 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 c 生产区内存在的安全、环境、健康的隐患; d 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e 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 2.1.2 监督举报方式 a 电话举报。监督举报电话为:4202180; b 当面举报。到生产部当面进行举报; 2.1.3 举报人要详细说明违章行为或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潜在的危险性等,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以便监督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核查处理; 2.1.4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