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状 为了切实做好校外寄宿生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外住宿学生不安全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学生、家长、房东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校外寄宿应经过家长、房东同意方可在校外寄宿。患有先天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寄宿的学生应由监护人予以护理。 学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校外寄宿点地址、房东姓名、联系电话。 二、校外寄宿学生上学、放学 、返校、离校途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校外寄宿学生放学后应及时返回寄宿点,严禁在街道、路途玩耍、游荡等。 严禁不按时归宿、夜不归宿、留宿他人,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严禁在寄宿点玩耍,严防碰伤、摔伤等,加强防水、防电、防火、防雷电等。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四、校外寄宿学生应服从房东的管理,严禁在寄宿点打扑克、下象棋、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