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拆船发展及拆船业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前 言 一、中国拆船发展概况 解放初期拆解打捞沿江沿海的沉船。 1967年开始拆解进口废船,主要是弥补国内钢材不足,解决重点钢铁企业熔炼废钢及二轻系统制造小农具、小五金用料。 1983年,进口废船数量与用汇额度,才被列入国家计划,并给予国拨平价外汇和相应的配套人民币,610个月贴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工商统一税,并允许地方进口废船高进高出的优惠政策,拆船企业像雨后春笋发展起来,全国有200多家拆船厂,年生产能力250万轻吨,并成立了中国拆船总公司,有关省市也成立了拆船公司,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集拆船、轧钢、修旧利废、冶炼铸造、综合利用为一体的新兴行业。 1990年取消了享优政策。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对进口废船征收3%的关税和17%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拆船企业大部分倒闭或转产。 1998年,经过拆船协会全体员工的努力和各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及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季老先生的鼎力相助,原国务院副总理朱鎔基批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