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燃加油船加油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对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安全操作及审批进行要求,确保加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燃加油船对厂修船舶的加油操作。 3内容和要求 3.1厂修船舶在厂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加载燃油,确需加载燃油,该轮热工作业需停止,相邻船舶视实际情况而定。 3.2厂修船舶确需在厂内加油时,经生产部经理同意后,由单船总管负责与船方进行沟通,明确加油的油种、加载的舱室、加油过程中所经过的管路及舱室,并初步确定加油的计划时间范围。 3.3中燃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生产部调度室进行申请,填写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中的相关申请栏目、发传真到生产部调度室,在征得生产部经理同意后,由生产部调度与单船总管沟通,明确加油船只、确定加油时间。 3.4单船总管在单船VSCC会议上通报加油安排,并布置加油期间的安全措施,并填写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表中的相关栏目交生产部调度。 3.5生产部调度接到审批单后,及时与中燃公司联系,最终确定加油船抵港及靠泊时间,并在中燃加油船厂内加油作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