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总公司带压堵漏技术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带压堵漏操作的管理,确保安全可靠作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使装置安全经济长周期连续运行,根据带压堵漏的特点及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试验研究结论,特制定带压堵漏技术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运行状态下的管道、法兰、阀门、设备的泄漏部位(原来封闭空腔或新建立的空腔)注入密封剂而实现消除泄漏的带压带温堵漏技术。带压堵漏包括卡具设计、密封剂的选择,堵漏操作和专用工具的使用。本规定不适用采用焊接方法的带压堵漏和极度有害介质的带压堵漏。第3 条 本规定是对中石化系统应用带压堵漏技术进行管理的基本规定。带压堵漏的研究、生产和使用部门都应认真遵守本规定。本规定由主管带压堵漏技术应用的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由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第4 条 为有利于带压堵漏技术应用管理,根据带压堵漏技术及封堵条件不同,将堵漏作业分为两个等级。4.1 下列情况为一类作业泄漏点温度:常温300。(含300)泄漏点压力:真空4Mpa 。(含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