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涉及与安全有关的事项负全面领导责任。 具体要求: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重特大安 全事故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录,会议形成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3)将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监督。 (4)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5)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其调查处理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各村、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