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整改问题的初探 火灾隐患整改是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是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落实公安部61号令实现单位“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工作.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有引起火灾事故可能或者能直接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一、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 1、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未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虽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但未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的厂址,储存和销售的库址,运输和装卸的车站、码头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并殃及近邻单位和附近居民安全。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性质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混装、混储,以及销售和使用不符合防火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