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人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应保证本项目部范围内的生产操作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2、经常督促有关人员对本项目部工人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对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人要及时进行教育,严重者请上级处理。 3、经常检查或督促安全员检查本项目范围内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否则,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4、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工具等的安全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教育工人爱护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其正确使用。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上级,说明事故的真实情况和原因,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职工进行抢救。并在上级领导下组织职工对事故进行分析,找出改进办法,使职工受到教育。 7、组织本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 二、施工员及工长 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