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井绞车检修安排及安全措施 一、年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35条的规定,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1次检查,每3年进行1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于主、副井绞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每三年聘请有资质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二、季检:每季度必须对主、副井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由机电矿长组织机修工、电工等人员对主绞车电控、滚筒、减速器、电机、深度指示器及后备保护中的各种保护、天轮、天轮架等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修中同时还必须对钢丝绳、绳卡等各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修,检修后对其作出详细的检修更换记录,并坚持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三、月检:每月必须对主绞车、副井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由机电矿长组织机修工、电工等人员对主绞车电控、滚筒、减速器、电机、深度指示器及后备保护中的各种保护、天轮、井架等部位今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修中同时还必须对钢丝绳、绳卡等各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修,检修后对其作出详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