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校长与教导主任(副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主任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教导主任安全职责 1、教育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2、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照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规范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全体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工作,担负值班或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进行剧烈运动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教育学生不要空腹参加体育活动、练近平时要严格按老师讲授的要领做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