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实验室危险、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安全,根据 学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 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江苏省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市教育局电教馆统一集申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到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 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