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有效治理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切实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防线下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该制度 。 一、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的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15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矿长对全矿范围内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督办。 2、分管矿长对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督办。 3、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本专业范围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协调 、组织、实施、三定、落实。 6、安全科负责事故隐患的闭合运行、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由矿长牵头、各分管矿长及业务科室参加,安全科组织,于每月25日进行全矿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各跟班管理人员在跟班过程中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予以通报,调度室组织进行整改。